前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确保检察机关司法公正,我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标题:办案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自查自纠范围 自查自纠范围包括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重点关注以下环节:
侦查监督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出庭公诉 民事审判监督 行政诉讼监督
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个别案件出现侦查监督脱节、未及时依法监督取证情况 部分案件出庭公诉环节存在举证质证不充分、不全的情况 个别案件未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未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存在未及时审查行政机关的执行情况的情况
整改落实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采取了以下整改落实措施: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监督取证,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加强公诉人员培训,提升举证质证能力,确保出庭公诉环节不留死角 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及时审查行政机关的执行情况,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办案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办案安全制度,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安全 加强办案质量评估,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发现办案风险 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办案安全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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