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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级职称评审中工作年限的判断

会计中级职称评审中,工作年限要求是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本文将详细阐述如何判断会计中级职称的工作满五年。

会计中级职称评审中工作年限的判断会计中级职称评审中工作年限的判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首先,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认定会计工作年限的基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日期即为工作起始日期。

社保缴纳记录

社保缴纳记录是判断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按照现行规定,会计岗位的社保缴纳基数需达到当地平均工资的60%以上。缴纳记录中应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用人单位盖章证明

用人单位提供的盖章证明也可以证明工作年限。证明中需明确注明工作岗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内容。证明须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

工作经历自述

如果以上材料无法完全证明工作年限,可以提供工作经历自述。自述中应详细描述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任职时间和工作职责。自述需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核实。

时间计算规则

工作年限的计算以自然年为单位。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均按公历计算。

执业年限

对于非会计专业毕业或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工作年限需在取得执业证书后计算。执业证书的取得日期即为工作起始日期。

其他注意事项

评审工作年限时,需剔除休假、病假、产假等非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可以累积。即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如果工作期间有中断时间,中断时间不计算在工作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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