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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招法律专业院校(山东单招综评院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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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单招法律专业院校(山东单招综评院校解读)山东单招法律专业院校(山东单招综评院校解读)


山东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门、考生、媒体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防控办公室、监督监察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确保 考试 工作顺利完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80667062。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

第十条 学院单独招生共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共200名,其中男生160人,女生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见招生简章。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退役(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2022年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报考;

2、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六章 资格审核及 志愿 填报

第十四条

(一)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 毕业 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志愿填报。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后,于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 考证 ,进行考试资格认证。考试费90元/生。

第十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试采取网上远程考试或现场 面试 的方式进行(根据形势选择其中一种),具体考试流程见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测试内容包括心理测量、时事、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等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占总成绩的40%)和学校考试测评(占总成绩的60%)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内容进行赋分;学校考试评测中,若采取网上远程考试其内容则涵盖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三个部分,若采取现场面试考试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从体能素质、外在形象、 语言 表达、心理测量等方面进行赋分。

第十八条

(一)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

为保证报考我院的考生顺利考试,正式考试之前需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3月1日。

(二)考试网址

考生参加考试(含模拟考试)前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考试确认,按照流程验证身份,进入考试环节参加考试。考试网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根据考试测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测试成绩相同,按照参军期间奖励进行排序。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我院根据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和学校考试测评两部分考试成绩折合分数计算,按照专业的招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测试成绩相同,按照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发放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 新生 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如纹身、身高不符合要求等)、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统一招生相同,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十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学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全日制的教学安排。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58663622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邮编:014

第二十七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职业学院有什么特色专业,专业排名如何

2022年 山东 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门、考生、媒体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防控办公室、监督监察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确保 考试 工作顺利完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80667062。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

第十条 学院单独招生共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共200名,其中男生160人,女生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见招生简章。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退役(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2022年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报考;

2、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六章 资格审核及 志愿 填报

第十四条

(一)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 毕业 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志愿填报。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后,于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 考证 ,进行考试资格认证。考试费90元/生。

第十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试采取网上远程考试或现场 面试 的方式进行(根据形势选择其中一种),具体考试流程见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测试内容包括心理测量、时事、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等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占总成绩的40%)和学校考试测评(占总成绩的60%)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内容进行赋分;学校考试评测中,若采取网上远程考试其内容则涵盖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三个部分,若采取现场面试考试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从体能素质、外在形象、 语言 表达、心理测量等方面进行赋分。

第十八条

(一)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

为保证报考我院的考生顺利考试,正式考试之前需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3月1日。

(二)考试网址

考生参加考试(含模拟考试)前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考试确认,按照流程验证身份,进入考试环节参加考试。考试网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根据考试测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测试成绩相同,按照参军期间奖励进行排序。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我院根据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和学校考试测评两部分考试成绩折合分数计算,按照专业的招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测试成绩相同,按照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发放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 新生 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如纹身、身高不符合要求等)、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统一招生相同,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十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学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全日制的教学安排。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58663622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邮编:014

第二十七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职业学院单招条件:

1、山东职业学院一般单招分数线都是200分左右,具体还要看你是报什么专业。

2、如果你的分数不高,建议选择山东职业学院冷门一些的专业。热门专业还是竞争力很大的。

3、山东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的难度比高考要简单得多,如果对高考没有信心的话,可以试试山东职业学院的单招考试。

4、中专生只要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全国统一高考,就能报考山东职业学院。

5、按照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规定,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

6、不过一般来讲,中职生只能参加对口高考,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学院建有法律类、警务类、安全技术类3个专业群,共设11个专业,其中法律事务专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衔接曲阜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为省级特色专业。司法类8个国控专业学院已开设6个。

学院有济南燕山、章丘明水两个校区,共占地550亩。济南燕山校区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章丘明水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学院设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部等6个教学系部。

山东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一所警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中专业有司法警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等专业。专业排名较前的有法律事务、刑事执行、安全防范技术等专业。

山东职业学院单招条件

2022年 山东 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门、考生、媒体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防控办公室、监督监察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确保 考试 工作顺利完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80667062。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

第十条 学院单独招生共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共200名,其中男生160人,女生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见招生简章。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退役(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2022年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报考;

2、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六章 资格审核及 志愿 填报

第十四条

(一)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 毕业 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志愿填报。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后,于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 考证 ,进行考试资格认证。考试费90元/生。

第十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试采取网上远程考试或现场 面试 的方式进行(根据形势选择其中一种),具体考试流程见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测试内容包括心理测量、时事、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等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占总成绩的40%)和学校考试测评(占总成绩的60%)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内容进行赋分;学校考试评测中,若采取网上远程考试其内容则涵盖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三个部分,若采取现场面试考试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从体能素质、外在形象、 语言 表达、心理测量等方面进行赋分。

第十八条

(一)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

为保证报考我院的考生顺利考试,正式考试之前需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3月1日。

(二)考试网址

考生参加考试(含模拟考试)前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考试确认,按照流程验证身份,进入考试环节参加考试。考试网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根据考试测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测试成绩相同,按照参军期间奖励进行排序。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我院根据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和学校考试测评两部分考试成绩折合分数计算,按照专业的招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测试成绩相同,按照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发放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 新生 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如纹身、身高不符合要求等)、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统一招生相同,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十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学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全日制的教学安排。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58663622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邮编:014

第二十七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职业学院单招条件:

1、山东职业学院一般单招分数线都是200分左右,具体还要看你是报什么专业。

2、如果你的分数不高,建议选择山东职业学院冷门一些的专业。热门专业还是竞争力很大的。

3、山东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的难度比高考要简单得多,如果对高考没有信心的话,可以试试山东职业学院的单招考试。

4、中专生只要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全国统一高考,就能报考山东职业学院。

5、按照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规定,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

6、不过一般来讲,中职生只能参加对口高考,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学院建有法律类、警务类、安全技术类3个专业群,共设11个专业,其中法律事务专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衔接曲阜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为省级特色专业。司法类8个国控专业学院已开设6个。

学院有济南燕山、章丘明水两个校区,共占地550亩。济南燕山校区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章丘明水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学院设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部等6个教学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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