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高各族群众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民族政策,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
2. 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搭建平台,组织开展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消除隔阂,增进理解。
3. 维护民族平等团结权利
严格落实民族平等权利,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 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条件。
5.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措施
1. 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
2.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负总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 调动社会力量
发挥各族群众、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4. 加大投入保障
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
5. 奖惩分明
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五、预期效果
通过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现以下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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