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是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和设计而制定的国家标准。该规范明确规定了系统设计的一般原则、要求和技术规范,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要点
一般原则
以火灾早期预警为目标,贯彻防范为主的方针。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性、分区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原则。 结合建筑特点、火灾危险性、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
系统要求
具备自动检测、报警、联动控制和传输功能。 采用可靠的探测器和报警装置,保证预警灵敏度和准确率。 设置分区域报警,便于火灾的快速定位和处置。 与其他消防设施联动,实现自动喷淋、排烟、防火卷帘等功能的控制。
技术规范
探测器类型和设置要求:根据火灾危险性确定探测器类型,并合理安排探测器位置和间隔。 报警装置要求:报警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良好的声光报警功能。 控制装置要求:控制装置应具备报警信号接收、处理、联动控制和故障指示等功能。 传输系统要求:传输系统应采用可靠的通信方式,确保报警信号的及时、准确传输。 电源系统要求:系统应设置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保证系统的持续运行。
应用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民用住宅和地下工程等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和设计。
规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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