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作为一所培养公安英才的专业院校,在招录学员时对于视力有着严格的要求。现将视力要求详细说明如下:
山东警察学院视力要求
基本要求
裸眼视力: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另一眼不低于0.7,且矫正视力均不低于1.0。 色觉:无红绿盲及色弱。 眼病:无眼科疾病或眼科手术史。
近视眼的矫正
近视眼矫正(包括激光手术、晶体植入等):单眼近视度数不超过600度,矫正后视力均不低于1.0。 远视眼的矫正:远视眼矫正(包括手术或眼镜矫正):单眼远视度数不超过400度,矫正后视力均不低于1.0。
散光的矫正
散光矫正(包括手术或眼镜矫正):散光度数不超过150度,矫正后视力均不低于1.0。
其他注意事项
体检时需佩戴矫正眼镜。 曾进行过眼科手术者,须提供详细的手术病历。 视力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视力检查流程
1. 到指定医院进行视力检查。 2. 提供视力检查报告。 3. 体检时提交视力检查报告。
重要提示
符合上述视力要求是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基本条件之一。未达到视力要求者将不予录取。请报考者认真自查视力状况,如有疑问及时咨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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