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专业录取规则已正式公布。新规则与往年相比,有以下几方面重大变化:
2009高考专业录取规则全解析
2009高考专业录取规则全解析
1. 录取批次调整
取消文理科之分,将本科一批和二批合并为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普通批。提前批主要招收军警类、艺术类、高职类等特殊专业。普通批招收除提前批以外的所有专业。
2. 录取原则优化
坚持公平公正、按分录取的原则,并增加了综合评价、专家组评议等多种录取方式,为不同类型的考生提供更多机会。
3. 志愿填报改革
增加征集志愿,考生可在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征集志愿,增加录取机会。此外,部分省市还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多个顺序平行志愿。
4. 专业调剂规则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同时填写服从调剂志愿。如果考生被录取的专业与志愿专业不符,但服从调剂,则可能会被调剂到其他专业。
5. 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幅度根据不同地区和学校而定。
专业录取规则详解
1. 分数线划定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本省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等因素划定。
2. 志愿投档
符合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志愿填报顺序投档到相应批次的招生学校。
3. 录取方式
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方式包括顺序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等。
4. 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招生学校网站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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