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计财处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计财处)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计财处)
1、四川省2018年面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选调大学毕业生公告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夯实治蜀兴川干部人才支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人电子科大工程硕士,电子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成电)有很多的和讲师,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清水河校区将近40000名学子,可以说学校大部分都汇聚于清水河。
2、所以说听过所有的课程是不可能的,我这里只能给大家说说我自身听过的一些的课,仅供大家参考哈~选调生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4号)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面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选调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二、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国籍,思想素质好,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有志于从事政工作、服务、建设伟大祖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书(博士研究生取得书和书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四)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五)在选调专业范围内(见附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已加入(含预备员);校级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以上“毕业生”;院系及以上“员”“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或“团干部”;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支部)正副班长(),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3、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招考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现役,受过的人员,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三、选调程序(一)网上报名(二)综合测试面试采取个别面谈方式,重点查测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6、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二份,及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7、(三)考察、体检。
8、在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意见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9、考察主要了解考生表现、学习成绩、参加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10、体检按照人力资源保障部、卫生、局《关于修订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4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意见。
11、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12、(四)公示。
13、对拟录用人员,由四川组织部在四川大学生选调网进行公示。
14、四、相关政策考生毕业后,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所录用单位或市(州)委组织部报到。
15、分配到市(州)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根据市(州)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个人志愿等,安排到市、县政机关(含参照法管理机关)工作。
16、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17、工作满1-2年(不含试用期),根据本人表现,进行多岗锻炼。
18、进入市县机关工作,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结合本人意愿,适时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
19、省、市、县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
20、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培养,也可择优选用到上级机关。
21、根据市(州)情况,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22、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