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学籍各不同如何择校
松江随迁子女学校好。因为上海有16个区,每个区入学政策都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安排。其中小升初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的方式有:学籍对口、户籍对口、及电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脑派位(俗称摇号)。本期就为各位家长盘点具体的名词含义以及目前各区的“人户分离”的政策。
上海金山随迁子女学校(上海随迁子女入学条件2020年)
上海金山随迁子女学校(上海随迁子女入学条件2020年)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学籍对口
户籍对口
电脑派位
这是区域内报名人数超出可以招生人数时,所采取的一种通过电脑产生入选号码的随机派位形式,一般会和其他招生方式相结合,也是应对“僧多粥少”的一种手段。
升学时择校还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对口的小学好,但能上的初中不理想。
2、对口的小学不理想,但能上的初中好。
于是许多家长会考虑跨区入学,办理人户分离就成为一个关键环节。
什么是人户一致、人户分离?
2、“人户一致”一般都是会优先于“人户分离”的。所以是否办理人户分离,一定要慎重考虑,否则很可能被统筹。
3、“人户分离”是指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在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
4、“人户分离”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部分区规定,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只要准备报名的学校不是孩子户口所在地对口的那所学校,除开报名民办学校之外,都应该算是人户分离。
★ 16区人户分离政策要求★
浦东新区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徐汇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闵行区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区根据“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作。
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作。
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作。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
若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作。
静安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黄浦区
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杨浦区
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区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安排就近入学。
虹口区
学校应按区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长宁区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做好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普陀区
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 保险 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3月15日前另发)。
嘉定区
为规范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幼升小申请截止日期一般为4月23日,小升初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2、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申请截止日同上)、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4、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回执》(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选择到本区就读初中的,应按照现就读学校所在的区相关规定,办理到本区就读申请,并且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本区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在信息登记或核对时,家长应主动出示《回执》,由验审。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
统筹安排顺序细则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宝山区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松江区
切实做好本区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地情况信息统计工作。依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做好跨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会公布《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作细则》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金山区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
1、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方案实施;居住地在 其它 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2、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统筹安排入学。
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统筹安排。
青浦区
人户分离实施细则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2、当居住地登记报名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由区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城区内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7、非本市户籍:城区内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学校招生数及入学信息登记人数的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奉贤区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居住地(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为准)登记入学,凭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等相关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2、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3、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4、居住地为租赁房.
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由区统筹安排。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为依据。
本办法仅适用学年学期一、六年级新生入学,其他年级按相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崇明区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经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审核。
现场审核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上海市居住 房屋 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 通知书 》等。
办理“人户分离”的一定要关注各个区的时间截点与具体政策。
另外对于大部分的民办初中来说,是不需要办理“人户分离”的,因为很多民办初中都可以全市招生。
但是如果意向的民办初中只能本区招生,而家长又在外区的话,且与这个区没有任何联系,建议家长不要冒险考虑这所学校了,还是以户籍、学籍所在地学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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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章程
2022年本市共有54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随迁子女的招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2]8号)要求,随迁子女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和普通中职校招生。
学生在报考时要仔细阅读各招生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各项要求,特别是有关身体条件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的学生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由学生及家长自负。
高职阶段就读地址、住宿情况和收费情况按照高等院校规定执行。高校阶段的收费标准以学生实际进入高校当年的收费标准为准。有关高等院校具体政策信息,学生可以向相关中等职业学校了解4、无上海居住证:无常入学、或无法取得学籍。,也可以向高等院校了解。
普通中职校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志愿及等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涉及学校合并或更名等事宜,按和上海市教一般采用小学对口的方式,一贯制学校一般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育委员会规定执行。
学生如报考有面试或专业测试的专业时,必须按照招生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能填报该志愿。请学生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各校现场面试或专业测试具体防疫要求,将在学校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学生及家长随时关注,若因原因,现场面试或专业测试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面试和专业测试要求的,学生可直接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现将202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随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迁子女章程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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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随迁子女学校怎么样
静安区1、松江随迁子女学校是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崇明区学校、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有多重专业可以进行选择。
2、松江随迁子女学校的教学设施完善,老师负责,十分适合就6、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城区内无房产。读。
松江随迁子女学校怎么样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1、“人户一致”以及对应的“人户分离”都针对的是上海户籍适龄 儿童 。外省市居住证持有者及外籍(港澳台)儿童不适用。可以。松江区于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入学要求是父母一方居住证地址属于松江区的适龄随迁子女。目前,民办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随迁子女学校教师有着良好的教育生态。学校的教育资源不如公办学校,教师教学质量高。
母亲上海集体户口,孩子可以来上海读书吗?
4. 成都小升初怎么择校,潜规则是什么那你当初怎么不把宝贝不直接在上海读小学呢?如果今天九月份要到上海的话先投靠的方法把你宝贝的户口考到你处这是关键的,然后按你同样的政策在上海可以读书了你需具备的条件是?1)
按照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人户一致优先级,由区 教育 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其余依次是集体户口、廉租房、人户分离、非本市户籍等。户口2)你人才引3、人户分离进的(单位的证明或单位合同)3)社保卡。但各区县的材料不一样你可以到普陀区门你的辖区问一下,但现在很难今年出户口外还要居住的房产证在那个辖区就到那个辖区安置校园。祝你宝贝胜利转到上海来
上海2023年小学入学新政策
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户住三代直系亲属以内统筹排序规则4月13日。上海2023年小学入学1、户籍本镇(地区)人户一致新政策如下:
1、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优质)学校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但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3、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且不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极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上海市,简称“沪”或“申”,是中华直辖市、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中华批复确定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市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辖16个区。截至2021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489.43万人。
2022年,上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652.80亿元,下降0.2%。产业增加值96.95亿元,下降3.5%;第二产业增加值11458.43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增加值33097.42亿元,增长0.3%。
2021年上海各区幼升小入学统筹排序规则参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 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上海各区幼升小入学统筹排序规则参考,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杨浦区
录取顺序
杨浦区的入学政策实行五年一户,人户一致优先,户主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四代只有等统筹。杨浦区的整体风格就是——严格按地段招生!所以每所学校还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详细录取顺位。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户住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户住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报民办未录取
4、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黄浦区
五年一户录取排序
黄浦区的录取排序是比较详细的,要求实行“五年一户”,而且儿童迁入该户籍满两年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名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人户分离,未被民办小学录取
7、非沪籍,居住证达标满120分、有房产等情况据学校统筹安排
8、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五年一户录取顺序
长宁的政策里要求少,因为入学录取顺位这个任务落到各所学校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长宁区户主为外祖父母和父母的要求是不同的,另外一定要注意年限要求。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4、非沪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5、非沪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6、非沪籍: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7、非沪籍: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嘉定区
五年一户录取顺序
嘉定区要求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且今年还新增了“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一致,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4、本市人户分离
5、本市集体户口
6、非沪籍,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积分达标
宝山区
五年一户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
4、人户分离,寄居在亲属处的。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5、人户分离,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统筹安排
入户两年以上、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录取顺序
静安的政策一直都是对户主要求严格的,跟去年一样,入户年限至少满2年,对房产份额也有额外的要求,而且部分学校继续执行“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未报民办
4、人户分离,报民办未录取
5、非沪籍:居住证有积分/房产,随对口学校统筹安排
徐汇区
部分五年一户录取顺序
徐汇区要求户主和产权人一致、户主儿童产权直系亲属都在户口内都属于人户一致,只是人户一致前提下,父或母是户主也是房主在一梯队。户主和产权人都可以是儿童本人。对口区域内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按儿童入户时间长短统筹。接下来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口,居住地入学
4、非沪籍,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5、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普陀区
部分学校五年一户录取顺序
普陀对人户分离要求比较细,对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要求不一样的,而且对入户年限也是有要求的,比如江宁学校,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入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6、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7、人户分离,长宁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8、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9、非沪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虹口区
部分地区五年一户
录取顺序
虹口区招生政策虽然没有明确要求“五年一户”,但热门学校比如四中心小学,自己的招生简章中却规定“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闵行区
部分五年一户
录取顺序
闵行区不是所有学校实施五年一户政策,且户主和产权人一致且是父母排一梯队,户主儿童产权直系亲属都算人户一致。户主可以是儿童。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
4、人户分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5、人户分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7、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员携行子女入学
浦东新区
部分五年一户
录取顺序
浦东档户主必须是三代以内,且产权人要与户主一致,或户主是孩子本人(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浦东的许多各热门学校,如六师附小、福山外国语、二中心、明珠小学的统筹排序都是一致的。
统筹排序规则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松江区
人户一致
统筹排序规则
一、城区五所街道区域:
1、户籍城区五所街道人户一致
2、户籍城区五所街道人户分离
3、户籍本区非五所街道人户分离
4、户籍本市非本区人户分离
5、户籍港澳台城区有房产
6、外省市户籍城区有房产
7、外国籍城区有房产
8、本市户籍、港澳台、外国籍城区无房产
9、外省市户籍无房产
二、乡镇、九亭地区区域:
2、户籍本镇(地区)人户分离
3、户籍本区非本镇(地区)人户分离
4、户籍本市非本区人户分离
5、户籍港、澳、台本镇(地区)有房产
6、外省市户籍本镇(地区)有房产
7、外国籍本镇(地区)有房产
8、本市户籍、港澳
9、台、外国籍本镇(地区)无房产
10、外省市户籍无房产
金山区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4、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5、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6、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
7、人户分离,其他情况者。
9、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
10、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1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三年一户统筹排序规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青浦区
统筹排序规则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8、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奉贤区
统筹排序规则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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