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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一和二的本质区别

平均年限法是一种折旧方法,用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它将资产的成本按其使用寿命平均分配到各个会计期间。但该方法有两个变体:平均年限法一和二,在计算折旧时存在本质区别。

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一和二的本质区别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一和二的本质区别


平均年限法一

平均年限法一又称直接法,是最简单、最常用的平均年限法变体。根据此方法,折旧费用每年都是相同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费用 = 资产成本 / 资产使用寿命

平均年限法二

平均年限法二也称余额法或双倍余额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它在资产使用寿命的前期计算较高的折旧费用,而在后期计算较低的折旧费用。计算公式为:

第一年折旧费用 = 2 x (资产成本 / 资产使用寿命) 后续年份折旧费用 = (资产账面价值 x 折旧率)

折旧率 = 2 / 资产使用寿命

区别

平均年限法一和二的主要区别在于折旧费用的分配方式:

平均年限法一:每年折旧费用相同,导致线性折旧模式。 平均年限法二:前期的折旧费用较高,后期的折旧费用较低,导致非线性折旧模式。

选择

选择平均年限法一还是二取决于资产的性质和企业对加速折旧的偏好:

对于使用寿命相对于不变的资产,平均年限法一可能是更合适的。 对于使用寿命的前期折旧率可能较高,后期折旧率可能较低的资产,平均年限法二可以提供更现实的折旧模式。 加速折旧方法,例如平均年限法二,可以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但也会导致资产账面价值的更快下降。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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