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的分类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的分类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区别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区别在哪里?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区别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区别在哪里?
【解析】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A与B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法和国内法
【解释2】考生应重点掌握法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分类结果。
【例题1·单选题】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2007年)
B.根本法和普通法
【例题2·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2008年)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C
B.根本法和普通法
【解析】(1)选项B: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2)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3)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2008年判断题)
1.一个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关系。
【】√
初级会计2017经济法基础要点之法的分类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想报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的小伙伴们要开始准备了,只有多记多练,多多复习,才能取得好的成绩。初级会计栏目为你提供“初级会计2017经济法基础要点之法的分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A.一般法 B.特别法法的分类
(2)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同(3)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内容不同
(4)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不同
(5)法和国内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不同
(6)公法和私法——根据法律运用目的不同
民法(广义民法,狭义民法), 民法通则, 民法典, 区别联系。还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含义.
【】A(1)广义的民法与传统上的私法的范围相似,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以及婚姻家庭关英美法系是不成文法 这些的法律以判例为主制定法为辅,大陆法系是成文法 这些以制定法为主习惯法为辅不承认判例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对应;制定法与习惯法对应。系的法律,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与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票据法、破产法等商事法律。
成文法是由以书面形式制定和颁布而发生法律效力的。它包括:民众大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决议、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法学家的解答等。成文法名词解释
D.一般法和特别法成文法主要是指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我国历代律法以及当今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不同请点击输入描述(多1C.实体法和程序法8字)
成文法是经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或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的总称。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成文法的以及完善的形态是法典。
优点、缺点
成文法例时常有条文不清楚、立法环境与现实不一样、时移世易,所以由法官司法审理个案。 而成文法立法也是为了改变普通法及衡平法所定立的准则,以便更适合环境。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地位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律可分为
2、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C法的一般分类是指世界上所有都可适用的法的分类,它们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例题3·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2011年)(一)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
(二)实体法和程序法
这是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的分类。
(三)根本法和普通法
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而对法的分类。
(四)一般法和特别法
这是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一般法和特别法这一法的分类是相对而言的,具有相对性。
(五)国内法和法
这是以法的创制【解释】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括7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其中包括经济法法律部门。在经济法法律部门中,其中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法律(由常委会制定)的范畴。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简述教育法规的类型。
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一切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和各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各级。【】:(1)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依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解析】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4)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1.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 ( )
1、按照法的适用范围不用,可以将法分别一般法和特别法。
2、一般法是“特别法”的对称。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例题·判断题】一个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2008年)常的时间、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如《刑法》、《合同法》等。6、公法和私法。
一般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本身具体所指的对象并不固定。以《民法通则》为例,之于《合同法》、《侵权法》等大多数归民法所调整的法律而言,它是一般法,但之于《宪法》,它就是特别法。
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公考法律常识题,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以将法划分为?
西方法学对法和法律的概念进行区分有什么意义
法是反映主体在经济关系运行过程中产生出来的需要和利益的权利要求,法是对主体的权利要求的确认与实现。法律则是一种意志。实际上,意志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对一定3、特别法是“一般法”的对称。指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适用于全国的法律称一般法,仅适用于某一地区的法律称特别法,如《中华特别行政区法》;对所有人都有效的法律称一般法,仅对部分人有效的法律称特别法,如《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一般事项有效的法律称一般法,如《民法》,仅对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律称特别法,如《商标法》。而对于《合同法》和公司法而言,《合同法》是一般法《公司法》是特别法,经济条件的反映是直接的,是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权利要求及其法的愿望、倾向和态度。而法律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对经济关系的反映是间接的。
介绍
依法律产词语辨析:生的形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是由对过去已有的习惯或惯例的认可而发生法律效力的。它包括一些传统的风俗习惯和通行的惯例。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这种区别只是相对的,不是的,因为不成文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习惯法也可以由制成书面形式而变为成文法。
什么叫不成文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法和国内法;不成文法是“成文法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法;”的对称。
一般指未经制定,但经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等。
在法学上称为法的间接渊源。一些法学著作中也称为“非制定法”,其主要特点是未经立法程序【法律依据】,而非无文字记载。
逻辑学列举与划分的区别
D.实体法和程序法你好,列举和划分的区别在于,列举一个是用事实举例子说明问题,划分是指用一条外来的“逻辑标准”或“线条”将属于“整体”的一个部分划出来。概念的划分是以事物对象的一定属性为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个种概念,以达到明确其外延的逻辑方法.例如:① 法律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② 人可分为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少年儿童和婴儿.③ 可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普遍概念可以划分.划分以后的子项仍具有母项的属性.法律是普遍概念,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都还是法律.马是普遍概念,根据其颜色属性为标准,划分为白马、黑马、红马等.白马是马,具有属性.
【解释1】《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法与权力并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而法律与权力有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法律所具有的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意志性等特征,正是以权力为后盾的。法律体系的分类标准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律体系的分类标准如下:
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事务。第五条 中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如下:
1、法律体系是一个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有:
2、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法的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P10)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中华宪法》
第二条 中华的一切权力属于。
维制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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